歐盟委員會已正式發布了可再生能源項目競標的新規則,要求成員國在競標中包括其他選擇標準,例如可持續性,供應鏈彈性,網絡安全和企業社會責任。新規則是《淨零行業法》(NZIA)的次要立法,並將在2026年在歐盟成員國全面實施。
歐洲委員會已根據《零淨行法》制定了規則,以獎勵可再生能源拍賣中的可持續性和彈性。
從2025年底開始,至少30%的年招標將遵守新標準
根據新規定,從2025年12月30日起,每個歐盟成員國必須將這些非價格選擇標準應用於至少30%(或至少6GW)的年度招標能力的可再生能源項目。
Solar Power Europe (SPE)確認了這一點,認為這種“中等”方法可以為歐盟太陽能製造商提供一定的市場需求,而不會影響市場其他市場的部署節奏,從而確保太陽能設施的整體進展不會放慢速度。
調整國家招標標準以減少“第三國依賴”
新法規使成員國具有將這些標準作為資格或評估條件應用於國家招標系統的靈活性,目的是指導競標逐漸從簡單的低價模型轉變。
歐盟委員會指出,該立法還闡明了製造項目可以在NZIA框架下獲得特殊支持,並且可以大規模地支持“戰略項目”。
此外,新法規還列出了關鍵淨零技術的“第三國依賴”,以幫助成員國評估是否授予特定製造項目的戰略地位,從而減少技術和供應鏈對非歐盟國家的依賴。
加強當地行業,歐洲製造業迎來了政策保護
歐洲能源與住房委員會丹·喬根森(DanJørgensen)表示:“良好設計的可再生能源競標機制是使歐洲製造商在歐盟市場中公平競爭並幫助我們實現工業彈性和脫碳目標的重要措施。 ”
NZIA計劃將在2027年引入其首次修訂,以闡明2030年左右的實施路徑。
SPE副局長Dries Acke稱這項立法為“重建歐洲的國內光伏製造業”和 “它為歐盟製造的太陽能產品提供了獨家市場,以減輕歐洲製造商目前面臨的嚴重市場壓力。為“在歐洲製造”組件建立獎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