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正式發布再生能源專案招標新規則,要求成員國在招標中納入價格以外的選擇標準,例如永續性、供應鏈彈性、網路安全和企業社會責任。新規則是《淨零工業法案》(NZIA) 下的二級立法,將於 2026 年在歐盟成員國全面實施。

歐盟委員會根據《淨零工業法案》制定了規則,以獎勵再生能源拍賣的可持續性和彈性。
2025年底起,至少30%的年度招標將遵循新標準
根據新規定,自2025年12月30日起,每個歐盟成員國必須將這些非價格選擇標準應用於其年度招標能力至少30%(或至少6GW)的再生能源項目。
SolarPower Europe (SPE)對此予以肯定,認為這種「溫和」的做法可以為歐盟太陽能製造商提供一定的市場需求,同時又不會影響其他市場的部署節奏,確保太陽能裝機的整體進度不會放緩。
調整國家招標標準減少“第三國依賴”
新規定允許成員國靈活地將這些標準作為資格預審或評審條件納入全國招標體系,旨在引導招標逐漸從簡單的低價模式轉變。
歐盟委員會指出,該立法還明確了哪些製造業項目可以在NZIA框架下獲得特殊支持,並可以作為「戰略項目」得到大規模支持。
此外,新規還列出了關鍵淨零技術的“第三國依賴”,以幫助成員國評估是否給予特定製造項目戰略地位,從而減少對非歐盟國家的技術和供應鏈依賴。
壯大本土產業,歐洲製造業迎來政策保護
歐盟能源和住房專員丹·約根森表示:“精心設計的可再生能源招標機制是讓歐洲製造商在歐盟市場公平競爭的重要舉措,有助於我們實現產業彈性和脫碳目標。”
NZIA計畫將於2027年迎來第一次修訂,明確2030年左右的實施路徑。
SPE副總幹事Dries Acke稱該立法“是重建歐洲國內光伏製造業的重要一步”,“它為歐盟製造的太陽能產品提供了專屬市場,緩解了歐洲製造商目前面臨的嚴峻市場壓力。”他呼籲成員國在2026年首次NZIA框架招標中落實“彈性第一”的原則,並為“歐洲製造”的獎金機制設立獎金機制。